以下内容来自于:2021年天猫商家考核标准
1、考核对象:
在营天猫商家均须参加考核且须符合该考核标准(含下表1中具体“考核指标”要求),如不符合任何一项考核指标要求的,您将无法继续在天猫经营。
2、考核周期:
1)免考期:首次服务开通时间(店铺上线时间)始于每月15日前(包含15日)的商家免考期从当月1日起计算3个自然月,首次服务开通时间(店铺上线时间)晚于每月15日的商家免考期从次月1日起计算3个自然月。
2)试考期:免考期结束后的12个自然月,运动户外、男装、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女鞋、流行男鞋、手表类目试考期的店铺销售额要求为正式考核期店铺销售额要求的25%,其他类目试考期的店铺销售额要求为正式考核期店铺销售额要求的50%,其他指标与正式考核期指标保持一致。
3)正式考核期:
试考期结束后,进入正式考核期,正式考核期以12个自然月为一个周期实行循环制考核,即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自动进行下一个考核周期。【例如:商家自2021年2月1日0时开始考核,2022年1月31日24时考核结束;2022年2月1日0时自动进入新的考核周期】
3、考核标准的更新及适用:
天猫商家考核标准发生临时调整或年度更新(以下合称“变更”)的,不影响商家已进入的考核周期。考核中的商家将沿用变更前的考核标准直至当前考核周期结束,商家进入下一考核周期(包括变更时处于免考期的商家进入试考期、变更时处于试考期的商家进入正式考核期、变更时处于正式考核期的商家进入新的正式考核期等)时,适用当前*新生效的考核标准(即*近一次变更后生效的考核标准)。
例如:《2021年天猫商家考核标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商家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后新进入的考核周期(不论是免考期、试考期还是正式考核期)均适用《2021年天猫商家考核标准》,商家在2021年1月1日前进入的考核周期,适用进入该考核周期时*新生效的考核标准,如《2020年天猫商家考核标准》等。
4、考核要求:
本考核标准所列各项考核要求(若有)需达标,商家出现任一不达标情形的,店铺将无法继续在天猫经营。具体考核达标要求如下:
1)店铺销售额达标:考核期结束时,考核周期内累计的“店铺交易额”不低于对应类目的“店铺交易额目标”;
2)基础服务考核分达标:考核周期内,基础服务考核分满足对应类目的考核标准,每月的考核分值以商家在考核当月*后一天的分值为准;
3)其他:
情形一:在单一考核周期内未连续6个月无经营(无经营是指店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未发布任何商品、虽有已发布商品但未产生店铺销售额,或未有主营类目)。
情形二: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入驻的主营类目是表2中的专卖店商家,按商家在考核周期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累计店铺销售额,对属于考核对象的同一品牌专卖店进行排序,四(包含第四)的店铺符合考核要求,可继续在天猫经营。
5、其他说明:
1)涉及跨类目经营的商家,按照店铺主营类目相对应指标进行考核。
2)店铺销售额是指,在考核期间,商家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不含以下金额:(1)虚假的交易订单等违规订单金额;(2)运费;(3)因维权、售后等原因导致退款的金额;(4)一级类目名称为“其他”项下的交易金额;(5)O2O导购宝、B2B等非天猫B2C交易(天猫B2C交易订单是指买家通过天猫平台下单并确认收货的订单)订单金额;(6)通过甲方店铺达成交易但“卖家”为甲方外第三方的订单,如:门店交易订单;(7)按照《天猫门店资费标准》等规则暂免收或天猫实际未收取软件服务费(实时划扣部分)的订单。具体以天猫统计为准。
3)基础服务考核分是天猫综合商家店铺的商品体验、物流体验、售后体验、咨询体验、纠纷投诉五个维度的表现后所得出的体现商家综合服务能力的综合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