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猫卖场型旗舰店:
1.卖场型旗舰店: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
2.服务类型品牌:指开设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需包含3503小类。
3.店铺内经营品牌:指卖场型店铺内经营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商标类型。
4.自荐品牌入驻:指通过“自荐品牌”入驻通道,天猫对符合要求的品牌择优招募。
5.开店主体需为35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其中关联公司指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存在资本关联的公司(企业信息官网可核实/出资章程)、集团旗下公司(不限于电子商务公司、销售公司等,需在官网可核实)。
二、卖场型旗舰店资质
1、开店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开店公司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还有:
1、接受自荐品牌入驻;
2、自荐品牌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3、开店公司需为35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
还需要:
店铺内经营的商品品牌与服饰大类下招商的品牌入驻要求一致。
1、接受自荐品牌入驻;
2、自荐品牌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3、店铺内经营的品牌需提供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的二级内完整授权,若授权中的授权方为自然人,则需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天猫卖场旗舰店的入驻要求比较高,一般邀约的形式拿邀约码入驻
卖场型店铺命名规则:
卖场型旗舰店,以35类商标的名称进行命名。
比如35类商标叫A,那么店铺名字就是,A旗舰店。